教育学院四平地区集中实习管理规程
第一章 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四平地区集中实习工作,落实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和OBE育人理念,统一实习量化任务、规范日常管理、压实过程督导、严明实习纪律,彻底解决学生实习任务模糊、履职松散、材料敷衍、擅自缺岗、管理无依据等问题,全面提升教育实习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所有在四平地区集中实习的各专业实习生、实习带队指导教师、校内外实习指导教师。
三、实习周期
集中实习周期为18周,各专业实习时间按学院统一安排执行。所有量化任务、考勤考核、督导检查均按18周完整周期统一核算。
第二章 实习生量化任务标准
一、基本量化任务
1. 听课:按各专业要求完成规定听课节数,每周保证完成周均任务量;
2. 教案/活动设计:按各专业要求完成规定篇数,手写完成,要素齐全;
3. 正式授课/组织活动:按各专业要求完成规定次数,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签字确认;
4. 实习周记:18周每周1篇,每篇不少于800字,手写完成,写实记录;
5. 教学/活动反思:每周不少于2篇,手写完成,结合实践真实撰写;
6. 班级管理/保教工作:全程跟岗,按要求完成日常班级管理或保教任务;
7. 主题班会/活动:按各专业要求完成规定次数,留存完整记录。
二、材料书写要求
1. 本办法所涉及的全部书面材料(含教案/活动设计、听课记录、实习周记、教学/活动反思、实习总结等)一律要求手写,不得打印、不得由他人代写;
2. 所有材料须字迹工整、内容真实、记录详实,禁止空白补写、批量抄写、网络下载、AI生成、期末一次性突击补交;
3. 带队教师定期抽查审阅,发现打印材料或明显代写、抄袭的,该部分材料成绩归零,并视情节按违纪处理。
第三章 实习生日常在岗行为规范
1.严格执行实习上下班时间:具体上下班时间和学校老师作息时间一致。中午餐食自行解决;
2. 严格遵守实习单位考勤制度和作息安排,全天在岗、全程履职,无课也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3. 在岗期间专注实习工作,严禁从事与实习无关的活动;
4. 服从实习单位领导、指导教师及学院带队教师的工作安排;
5. 遵守师范生仪容仪表规范,着装整洁得体;
6. 恪守师德底线,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收受礼品礼金;
7. 团结互助,严禁传播负面情绪、私下抵触各种管理制度。
第四章 考勤、请假与违纪处理
一、考勤要求
1. 18周实习全程严格考勤,无特殊情况必须全勤在岗;
2. 具体上下班时间和学校老师作息时间一致,未按规定时间到岗或提前离岗视为考勤违纪;
3. 在岗期间擅自外出、脱离工作岗位,认定为脱岗违纪。
二、请假流程
1. 学生书面申请 →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签字同意 → 学院带队教师审批 → 专业备案;
2. 单次请假最长不超过1天,18周累计请假不得超过5天,超期按实习不合格处理;
3. 病假须提供正规医院诊断证明,无证明按无故缺岗处理;
4. 请假耽误的任务须全部补齐,不予豁免。
三、违纪处理
1. 迟到、早退:月度累计3次及以上,实习总成绩扣5分;
2. 擅自脱岗一次:扣除实习总分10分,约谈警示;
3. 无故缺岗半天:扣除总分15分,全院通报批评;
4. 无故缺岗1天及以上:实习成绩直接评定不合格,不予认定学分;
5. 师德失范、被实习单位劝退、造成不良影响的,直接判定不合格,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四、材料造假处理(红线条款,一票否决)
实习材料(含教案/活动设计、听课记录、实习周记、教学/活动反思、实习总结等)一经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直接取消实习成绩,不予认定实习学分,记入学生诚信档案,所有实习材料必须为实习期间手写完成、真实原创,发现即处理,没有补正机会。
1.材料非手写;
2. 网上下载、抄袭、雷同;
3. AI生成内容;
4. 伪造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签字;
5. 由他人代写或替他人代写;
6. 空白补写、期末突击编造。
第五章 带队教师巡查督导制度
一、巡查频次
1. 带队指导教师每周至少1次下沉实习点抽查;
2. 每两周开展一次片区全覆盖普查;
3. 实习初期、中期、末期各开展一次专项全面检查。
二、检查内容
1. 现场点名核查学生在岗情况;
2. 检查听课笔记、教案、活动设计、周记、反思等材料的完成进度、书写质量,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打印、代写、抄袭、AI生成等造假行为;
3. 推门听课或观摩活动,检查实习生实际教学能力;
4. 对接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核实学生工作态度、纪律表现和履职情况。
三、结果运用
每次检查后形成《巡查记录》,问题学生限期整改、片区通报,所有检查结果计入实习总成绩。材料造假一经查实,直接启动第四条处理程序。
第六章 实习成绩评定
1. 优秀:全程全勤无违纪,量化任务超额保质完成,实习单位评价优异,材料完整规范、全部手写、真实原创;
2. 良好:全勤无严重违纪,量化任务全部达标,日常履职认真,材料手写规范;
3. 中等:整体出勤正常,无违纪行为,核心实习任务全部完成,工作表现平稳,实习资料完整合规,无重大问题与明显短板。
4. 合格:基本完成全部实习任务,存在少量拖延或轻微瑕疵;
5. 不合格:无故缺岗、实习任务部分未完成、材料打印/代写/抄袭/AI生成/造假、严重违纪、师德失范等。
第七章 附则
1.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所有在四平地区集中实习的各专业学生及带队教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各专业具体量化任务量以各专业实习大纲为准,本办法所列为通用框架;
3. 本办法所有条款为实习考核、学分认定的正式依据;
4. 材料造假一票否决条款为本办法核心红线,所有实习生须在实习前签字确认知悉;
5.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实习生量化任务参照标准
项目 | 内容 |
听课 | 按各专业要求完成规定节数,手写记录 |
教案/活动设计 | 按各专业要求完成规定篇数,手写完成 |
正式授课/组织活动 | 按各专业要求完成规定次数 |
实习周记 | 18篇,每篇800字以上,手写 |
教学/活动反思 | 36篇,手写 |
日常在岗 | 随实习单位作息时间执行 |
材料要求 | 全部手写、真实原创,严禁打印、代写、抄袭、AI生成 |
教育学院
202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