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管理,保障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强化过程管理与学术诚信建设,依据《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修订)》以及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师范类专业教学相关要求,结合我院 小学教育(本科)、小学教育(专升本)、学前教育(本科)、学前教育(专升本) 四个专业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检验学生专业综合素养、实践应用能力、科研思维与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
1.小学教育(本科)、学前教育(本科)完成毕业论文,侧重教育理论研究、教育现象分析、教育问题探究;
2.小学教育(专升本)、学前教育(专升本)完成毕业设计,侧重一线教育教学实践方案研发,小学教育(专升本)以课堂教学设计为核心,学前教育(专升本)以幼儿园主题 / 领域活动设计为核心。
第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坚持校、院两级管理,在学校教务处统筹领导下,教育学院具体组织实施,落实选题、开题、过程指导、中期检查、答辩、成绩评定、材料归档全流程管理。所有毕业生均须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并参加答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按期毕业。
第二章 组织管理与岗位职责
第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各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相关教学秘书为成员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全院毕业论文(设计)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学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落实本细则,统筹四个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整体工作,制定学院各环节时间安排;
2.负责指导教师资格审定、指导教师分配与公示,优先匹配教师研究方向与学生选题、实习方向;
3.负责全院选题审核、选题变更审批、开题工作组织,把控选题质量;
4.组织开展中期检查,对进度滞后、材料不合格的学生下达整改通知,跟踪整改落实;处置学术不端相关问题;
5.组织答辩委员会 / 答辩评审小组,统筹答辩组织、成绩审核、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遴选推荐;
6.负责各类模板发布、材料收集、汇总归档,完成工作总结、质量分析报告,按学校要求报送教务处相关材料;
7.协调处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各类问题。
第五条 指导教师职责
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备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指导学生人数执行学校相关规定,由学院结合当年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际、毕业生总体规模、学科属性、指导形式与培养要求合理统筹。指导教师须与每位学生保持充分、常态化的沟通指导,切实保障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
2.指导学生选题,把控选题方向、难度、可行性,撰写选题相关评语;指导学生搜集政策文件、课标、文献、课例等相关资料,指导完成提纲、任务书、开题报告撰写。
3.全过程指导学生完成初稿撰写、多轮修改直至定稿,针对毕业论文侧重理论研究逻辑打磨;针对毕业设计侧重方案实操性、创新性打磨。
4.规范填写指导记录,总次数不少于 6 次,记录内容应贴合学生实际修改情况,杜绝内容千篇一律,指导记录随材料一并归档。
5.强化学术诚信教育,提醒学生杜绝抄袭、剽窃、照搬现成论文、照搬网络教学设计、拼接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初评,撰写指导教师评语。
6.督促学生严格按照学院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任务;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准备;答辩结束后督促学生依据答辩意见完成修改,收集全套纸质、电子材料提交学院归档。
第六条 学生职责
1.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开展选题、资料搜集、撰写(设计)、修改完善等全部工作,恪守学术诚信,独立完成全部成果,严禁买卖、代写、抄袭剽窃,一经查实按学术不端处理,成绩记为不及格。
2.主动与指导教师沟通,每月至少联系指导教师 3 次,如实汇报进展,接受教师指导与整改要求,按规定时间提交任务书、开题报告、各修改版本、终稿等全部材料。
3.按时参加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答辩等各项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指导教师和学院履行请假手续。
4.做好全部纸质、电子材料备份,按照学院统一模板格式完成材料,按要求提交归档;遇到困难及时向指导教师、学院反馈。
第三章 选题与开题管理
第七条 选题总体要求
1.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具备现实意义,难易程度、体量大小适宜;原则上一人一题,如为大型合作课题,每位学生承担内容应当有明确区分。原则上指导教师三年内本组学生选题不重复。
2.本科毕业论文选题: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本科毕业论文应立足教育领域,聚焦教育热点、一线教育现实问题,具备研究可行性,资料来源充足。
3.专升本毕业设计选题:小学教育(专升本)限定小学教育范畴,以课时教学设计、单元教学设计、作业设计、分层教学设计等实践类选题为主;学前教育(专升本)限定学前教育范畴,以主题活动、领域教学活动、游戏、家园共育、环境创设等实践类选题为主,拒绝空泛、无法落地的选题。
4.选题来源可以参考学院发布参考选题,也可学生结合实习经历自拟题目,选题须经指导教师审核,提交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生效。
第八条 选题变更
开题通过后原则上不得更换选题。确因客观原因需要变更选题的,学生提交书面选题变更申请,写明变更缘由、新旧选题对比,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上报学院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变更;变更选题后须重新完成开题。未经审批私自更换选题,该成果不予认可。
第九条 开题报告
1.学生确定选题后,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开题报告。
(1)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主要内容:选题依据、研究目的与意义、核心概念界定、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与拟解决关键问题、研究框架、研究方法、进度安排、参考文献;
(2)毕业设计开题报告主要内容:设计依据、设计目的意义、核心概念界定、设计思路、设计方法、活动/方案计划、参考文献。
2.学院组织开题评审,每组评审教师一般不少于3人。开题评审不通过的学生,不得进入正式撰写(设计)环节,必须限期修改,重新参加开题评审。
3.开题报告、任务书完成审核后,按照学校要求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填报,学院存档备案。
第四章 撰写(设计)规范与格式要求
第十条 内容与字数要求
1.本科毕业论文(小学教育本科、学前教育本科):正文总字数不少于10000字,参考文献不少于20篇,研究逻辑完整,具备理论支撑,不得照搬现成案例,要有独立研究思考。
2.专升本毕业设计(小学教育专升本、学前教育专升本):正文总字数不少于8000字,参考文献不少于10篇。小学教育专升本毕业设计完整包含课标分析、教材分析、学情分析、教法学法、教学实施方案、板书、作业、教学反思等模块;学前教育专升本毕业设计完整包含主题背景、主题目标、主题网络图、系列活动方案、主题总结反思等模块。严禁直接照搬网络现成教学设计案例,需要体现独立创新思考。
第十一条 格式统一规范
常规参考如下,若有与本条不一致的,以当年各专业下发格式为准。
1.封面:统一使用学校“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学士学位论文”封面模板,信息完整无误。全套材料包含:封面、原创性声明、中英文摘要关键词、正文、致谢、注释、参考文献。中文摘要300—500字,关键词3—5个。
2.排版:A4纸张;页边距:上2.7cm、下2.4cm、左3.0cm、右2.4cm;行间距1.25倍,左侧装订;页码页面下方居中,封面不加页码。
3.字体字号:题目黑体二号居中;作者、学号、指导教师宋体四号;一级标题黑体三号加粗;二级标题黑体四号加粗;正文宋体小四号;注释宋体五号;参考文献宋体五号;英文全部采用TimesNewRoman字体。
4.注释采用脚注;标点符号、图表、数字、公式严格执行学术规范要求。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答辩资格。
第五章 中期检查
第十二条 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开展中期组织全院统一中期检查。重点检查:选题落实情况、指导教师指导履职情况、学生工作进度、阶段性成果质量、存在问题与后续计划。
第十三条 中期检查形成书面检查记录,对进度滞后、质量不达标的学生下达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中期检查结束后召开指导教师工作会议,反馈检查结果,优化后续指导工作。
第六章 答辩工作
第十四条 所有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答辩资格审查由学院统一开展,完成全部任务书、开题、撰写修改工作,格式符合规范方可取得答辩资格。有抄袭剽窃、未完成规定任务、材料严重缺失拒不整改的学生,取消答辩资格。
第十五条 学院设立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评审小组,每组评审教师3—5人。单人答辩时长约10分钟,学生进行成果陈述,评审小组围绕选题、研究/设计思路、理论依据、创新点、存在不足开展提问考核。答辩全过程填写答辩记录,在学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完整留存。
第十六条 首次答辩未通过的学生,学院统一组织二次答辩。二次答辩合格,成绩最高为中等;二次答辩仍需修改,成绩最高为及格;二次答辩仍然不通过,判定为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不予按期毕业,须跟随下一届重新完成全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与答辩。无故不参加答辩者,成绩为不及格。
第七章 成绩评定
第十七条 毕业论文(设计)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评定。成绩综合成品质量、指导教师评语、评阅意见、答辩表现综合评定,经教学主任审核后公示。成绩整体符合正态分布;全院优秀比例不得超过本届毕业生总人数20%。成绩录入教务系统,记入学生档案,报送教务处备案。
第十八条 等级评定参考标准
1.优秀(90—100分):高质量完成全部任务;成果理念科学,创新性突出,实践/研究价值强;文献引用规范;格式完整合规;答辩表述流畅,对成果理解透彻,应答准确。
2.良好(80—89分):完成全部任务;成果完整合理,具备较好实践或研究价值;文献使用较规范;格式基本规范;答辩回答问题整体准确。
3.中等(70—79分):基本完成全部任务;框架完整,局部细节存在不足;文献、格式无重大错误;可以回答基础问题,部分问题回答不够深入。
4.及格(60—69分):完成主要任务;成果大体完整,但细节短板较多;格式、文献存在少量瑕疵;可以完成陈述,部分作答存在偏差。
5.不及格(60分以下,具备任意一条即判定不及格)
(1)成果存在抄袭、剽窃、代写、买卖,照搬网络现成论文或教学设计;
(2)极少联系指导教师,缺少修改稿、指导记录不全,未按进度完成任务;
(3)全套关键材料缺失,格式严重违规,拒不整改;
(4)无故缺席答辩;
(5)未完成任务书规定核心任务。
第十九条 学院按照学校要求遴选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按毕业生人数3%比例向学校教务处推荐,参与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及《优秀论文集》汇编。
第八章 材料归档与工作总结
第二十条 答辩、成绩评定结束后,各专业将全套材料整理归档。归档材料包含: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记录、答辩记录、毕业论文(设计)纸质终稿、电子终稿、成绩汇总表等。学生毕业后,毕业论文(设计)材料保存不少于三年。
第二十一条 学院完成全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连同题目清单、成绩、指导教师信息、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等材料一并报送教务处。
第九章 学术纪律
第二十二条 严格恪守学术诚信。凡查实存在买卖、代写、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毕业论文(设计)直接记为不及格,按照学校学术不端相关文件进行处理。严禁伪造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记录、答辩记录等材料。
第二十三条 指导教师要压实指导责任,严格落实各环节要求,发现学术不端、进度严重滞后情况及时上报学院领导小组。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教育学院小学教育(本科)、小学教育(专升本)、学前教育(本科)、学前教育(专升本)四个专业。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修订)》及学校教务处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管理细则由教育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自2027届毕业生开始实施。
教育学院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