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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2026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6-25


毕业实习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专业技能、综合素质以及社会适应能力的重要环节。为确保我校2026届毕业生毕业实习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关于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实习计划

1.各专业需制定详尽且切实可行的实习工作计划,以保障2026届毕业生实习任务的高质量完成。

2.各学院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校友邦平台的信息录入工作,学生则需在指定时间内激活自己的账号,并按照既定要求仔细填写实习日(周)志。指导教师应确保及时审阅学生的材料,并提供相应的反馈。

二、实习方式

1.集中实习

集中实习即学生遵循学院统一部署,前往已签订协议的实习基地进行实习,同时鼓励各专业充分利用现有实习基地资源,提升使用效率,并做好实习前的宣讲、组织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2.分散实习

分散实习指在充分尊重学生意愿基础上,学生可自主联系优质实习单位,要求实习内容与本专业相关,能够保证实习安全,保障完成实习全部任务。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分散实习申请表》,学院审批通过方可执行,申请表由学院存档。

三、指导教师职责

(一)资格

实习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具有教学经验、实习指导经验、熟悉实习单位且具备组织管理能力的专业教师担任。对于初次承担指导实习任务的教师,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进行帮助。各学院应根据学生人数合理配置指导教师,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8人;若超出此比例的两倍及以上,将不计入考核工作量。

(二)职责

1.实习前做好充分准备,按实习教学大纲要求制定实习计划并具体落实。

2.实习教师应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并全面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学习情况、生活状况及健康安全。

3.实习过程中,加强对学生实习的指导,每周3~5次线上指导,及时解决学生遇到或提出的具体问题,及时检查学生的实习日记,指导学生完成实习报告,保证完成实习大纲的要求。

4.严格管理学生的考勤,对违反规定或犯有其他错误的学生,指导教师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带队教师有权停止其实习,令其返校,并向学院汇报。

5.用校友邦实习实践管理平台对2026届毕业生进行有效管理。

6.实习结束后,做好实习的总结及实习成绩评定工作。

四、实习时间

各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毕业实习时间。

五、实习内容(具体按照各专业实际确定)

(一)非师范生

1.学生毕业实习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通过实践深化理论,提升职业能力与综合素养。

2.深入各行业一线,熟悉实习单位组织架构与管理流程。

3.运用所学专业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解决在实习单位工作中所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

(二)师范生

学生实习的主要内容是课堂教学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基础教育及社会调查研究等。整个实习工作分阶段进行,即校内模拟实习、校外见习、教育实习汇报及成绩评定等环节,各个环节按照时间先后依次开展,不得提前或延后。

1.校内模拟实习

第7学期1-4周组织校内模拟实习。各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讲课的方法和技巧,试讲合格的学生才能进入实习下一个环节。校内实习周学时不少于4学时,并需提交包含实习时间、地点安排的手动课表。

2.校外实习

要求各学院要利用校友邦-实习实践管理平台对学生教育实习的进展情况进行有效的监控,并要求学生在教育实习的中期进行一次汇报,教务处也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学院教育实习的进展情况进行抽查,以确保学院教育实习的政策落在实处。

3.教育实习汇报

各学院需组织指导教师听取学生教育实习汇报,并综合评定其实习成绩。

六、毕业实习工作安排

(一)做好毕业生实习动员和实习单位联系工作

1.各学院要认真制定2026届毕业生毕业实习计划、分组名单,于7月8日前发送至4964386@qq.com邮箱,纸质版盖章签字送至综1620(1)办公室。

2.毕业实习前召开动员大会和实习安全教育。

3.学生的实习单位由各学院安排或由学生自主联系。为确保及时落实学生的实习单位,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做好实习单位的联系工作,最大限度地及时推荐学生到岗实习。

(二)做好毕业生的实习管理工作

1.指导教师需负责毕业生实习期间的监督和指导工作,确保实习质量。各学院可通过建立QQ群、电话抽查、实地访问及要求中期汇报等方式,监控毕业生实习情况。

2.各学院要做好毕业实习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毕业实习结束后,各学院需将实习周志、月志及毕业生实习手册等电子材料数据及时导出并电子版存档。材料需书写规范,内容详实完整。

3.学校、学院采取线上、线下随机抽检方式对毕业生实习情况进行检查。学生需严格遵守学院及实习单位的相关规定,确保实习在岗率及实习质量,若抽检中发现累计三次未在岗或无法取得联系,将取消其实习成绩。实习单位需积极配合学校的抽检工作,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一旦发现实习单位信息不实或学生未实际参与实习,将取消该生的实习成绩。

(三)做好毕业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工作

1.实习成绩的评定参照实习单位指导人员的意见,由我校各学院毕业实习领导小组按照《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实习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出。

2.无校友邦实习记录的学生实习成绩不予评定。

3.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评定。

七、其他说明

1.毕业生完成相应实习工作后,应及时填写《实习鉴定表》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返校后统一交至所在学院,待学院审核后装入毕业生档案。

2.各学院需在毕业生毕业实习结束后,每个专业至少推荐1至2名具有典型事迹的学生(需详细描述事迹)或优秀的实习成果作品,并上报至教务处实践科。

3.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毕业生毕业实习的管理工作,教务处将不定期对各学院的毕业实习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联系人:吕勇

联系电话:0434-6090968

邮箱:4964386@qq.com

教务处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