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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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行为的通知

信息来源:jwc 发布日期:2015-08-29

1.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举止大方,站姿授课。

2.提前5分钟进入课堂,严格按课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上下课。

3.上课须携带教材、教案、随堂记录本等教学资料。

4.对授课内容熟练,能够脱稿讲课,切忌照本宣科。

5.严格管理课堂,及时制止学生玩手机、睡觉等不良行为。

6.严谨授课,不得在课堂上发牢骚、泄怨气,不以任何形式辱骂、体罚学生。

7.不发表与教学无关的言论,不传播宗教迷信。

8.不得将授课改为自习、做作业等,在课堂上应关闭手机,并要求学生关闭手机。

9.教师不准在课堂上吸烟,不准酗酒后上课。

10.考试前不得为学生划考试范围、指重点,更不得泄露试题内容。

 

     教务通知2015-43(488) 

        教务处

                                          2015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