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目的
为了加强我院实验室的安全、卫生管理,保证教学、科研活动的顺利进行,响应学院狠抓学风建设的号召,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验室管理规定。
第二章:总则
第一条: 实验室提前10分钟开放,上机学生需提前5分钟进入实验室,课间正常10分钟休息,下课时请学生正确关机,椅子摆放整齐,搞好个人上机位置卫生并保管好自身物品,如有遗失自行负责;
第二条: 实验室是学校的重要教学场所,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许可,非上课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第三条: 严禁学生在实验室内吸烟、吃东西、喝饮料、乱扔废纸、打(接)电话等与课堂无关的事情;禁止学生往微机里拷贝游戏和玩游戏:
第四条: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微机,注意安全,不得乱动任何电源;
第五条: 学生上课时携带食品、饮料等,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力禁止其进入实验室;
第六条: 上机学生应在指定机位上课,未经任课教师或实验室管理老师允许,严禁擅自串动机位;
第七条: 上机学生应爱护实验室内的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改动设备设置,不准将实验室任何设备设施私自带出室外;
第八条: 实验室设备设施在使用中出现损坏或丢失,由实验室管理老师查清原因,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九条: 任课教师及班级干部在上课期间有配合实验室管理老师保护实验室卫生及设备设施安全的责任,如果发现异常请及时向实验室管理老师报告;
第十条: 上课学生在上机前应查看机房卫生及机器情况,如发现卫生不合格、设备缺或使用异常,应及时向实验室管理老师汇报,如果报告不及时或不报告者,责任由使用者承担。
第三章:惩处方式
如有学生违反上述第二章管理总则的规定,在管理老师或者管理员口头警告后仍然无动于衷的 ,将把情况通报其所在系学工办,由学工办负责人,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给予纪律处分,并将影响其平时成绩。
凡违反第二章管理总则中条例者,在管理老师或者管理员口头警告后仍然无动于衷甚至顶撞管理老师或管理员,对他们出口不逊乃至动手者,将按《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学生手册》中第六十九条规定处理。
凡没有按第二章管理总则规定上机且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并对学院造成经济损失的,将按《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学生手册》中第六十六条规定处理。
第四章: 附则
上述条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教务处和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教育技术中心。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教务处
教育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