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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高等教改课题结项验收及2026年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5-18

各教学单位:

为持续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夯实教学研究内涵建设,规范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全过程管理,充分发挥教改课题在人才培养、课程建设、教学创新中的引领赋能作用,参照《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校决定集中开展2025年度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项验收与2026年度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

1.结项验收对象:2025年获批立项且已提交中期检查的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名单见附件1)。

2.中期检查对象:2026年获批立项的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名单见附件2)。

二、工作要求

1.结项验收相关要求

各课题负责人严格对照课题立项申报内容、研究实施方案及既定研究目标,全面梳理课题开展情况、研究进展、实践成效与应用价值,据实规范填写各类结项材料,确保研究内容完整、数据真实详实、成果贴合教育教学实际,保质保量完成课题收尾各项工作。

2.中期检查相关要求

2026年立项在研课题须认真梳理现阶段研究进度、已完成研究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研究存在问题及后续推进计划,清晰梳理研究思路,稳步推进课题有序实施。

三、报送材料

1.结项课题报送材料

课题负责人填写《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项验收书》(附件3);全套课题研究佐证材料:含材料总目录、课题立项申请书、中期检查表、结题总结报告、各类研究成果复印件、成果实践应用及推广证明等相关支撑材料。

2.中期检查课题报送材料

课题负责人填写《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附件4)。

以上电子版材料于5月28日前发送至邮箱:31672361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验收评审安排

学校将组建校内教改课题评审专家组,严格遵照省级教改课题管理标准及评审流程开展统一结项审核验收工作。所有申请结项课题组须提前筹备课题结项汇报PPT,,具体评审时间、地点及流程另行通知。

五、其他

请各课题负责人高度重视此次结项验收与中期检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材料上报。凡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相关材料、无故不参与评审检查的课题,一律按自动作废处理,取消课题立项资格,不再予以后续认定。


联系人:张雪 陈欣      联系电话:0434-6091099




教务处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