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务通知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5-14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聚焦吉林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创新性研究,为建成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成公平优质的基础教育体系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经验,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新一轮全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教学研究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预期成果体量和质量应高于一般项目。申报重点课题评审未通过的,原则上不转立为一般课题。

申请人根据选题指南(见附件1)提供的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申请人可对选题方向进行具体化设计,也可自拟选题。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意识、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申请人须在项目论证材料中首先对选题作说明,简洁明了介绍选题所研究的核心问题、研究视角等。教学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自拟选题与按选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等方面同等对待。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研究任务与有效组织科研团队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1.申报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每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课题参与人不能参与超过2项本系列课题。

3.已向其他科研课题系列申报的课题不得再向本系列重复申报。

(二)研究周期

以立项通知书日期为研究起始时间,重点课题研究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一般课题研究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课题研究周期不低于1年。教育厅定期组织课题开题、中期检查及结题评审,课题负责人需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结题评审通过后予以结题,颁发结题证书。

(三)结题要求

重点课题结题时,须有一篇课题主持人在省级以上正规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一般课题结题时,须有一篇课题主持人或课题组成员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

三、材料提交

以院(部)为单位,5月25日前,将《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2)《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提交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张雪,陈欣           联系电话:6091099

电子邮箱:316723612@qq.com



附件:1.2026年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2.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书

      3.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