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联系我们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东丰路西1999号

    邮编:136000

    校办:0434-6091111(兼传真)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四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来源:科研处 日期:2025-11-20 阅读:

    按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流程,四平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现对2023年度延迟验收的和2024年度立项的项目进行验收,为规范项目验收管理过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与地点

    拟于11月下旬至12月开展,具体日期、地点、各项目验收时间段另行通知。

    二、验收范围

    2023年度延迟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2024年度立项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三、验收方式

    项目验收采取会议验收方式,由验收专家组通过审阅项目验收材料、听取汇报、讨论质询、集中评议等程序,形成验收意见。

    四、验收组织

    市科技局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开展项目验收工作,科技发展规划与创新体系建设科牵头负责,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本领域具体验收工作,项目推荐单位协助做好验收工作。

    五、验收程序

    1.准备验收材料。项目任务书、相关报告及验收佐证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其中有一份盖章的原件材料)。项目组提供的材料要真实准确、齐全。

    2.召开验收会议。请各项目答辩人准备好答辩的PPT,每个项目最多15分钟,其中自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主要介绍任务书指标完成情况。按市科技局具体通知的时间与地点,提前20分钟到达会场,参加项目验收会进行答辩。

    3.发放验收证书:对验收通过的项目给予验收证书编号,由市科技局统一发放验收证书。

    六、相关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应如期开展项目验收,如不能如期开展验收,应提交延迟验收申请,填写《四平市科技计划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经市科技局批准后方可延期验收。

    2.项目承担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通过验收。

    (1)所提供的验收材料有造假行为,或项目承担单位无法提供有效材料证明验收指标完成的真实性;

    (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考核目标或者研究内容;

    (3)超过项目申请书规定期限2年以上未完成任务;

    (4)多次督促仍未按期提交验收材料。 

    联系人:鲍薇娜   联系电话:6090933

    附件:2024年市科技项目验收证书  


    科研处      

    2025年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