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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5-09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关于促进人工智能助力教育变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数字素养和人工智能应用水平,支撑大学生核心竞争力提升,服务大学生高质量就业,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面向全体专职教师及在校生(2022级-2025级)。

二、培训时间

2026年 5月9日—6月10日。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依托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人工智能教学公共服务开放应用专区”开展,须从“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2026)”页面登录(https://higher.smartedu.cn/ai2026),进行线上学习。

(一)学习内容

本次培训采用“通识—交叉—实战”进阶式学习,学生需要完成以下学习内容。

1.通识课。师生须在“人工智能通识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学习人工智能的基本原理和伦理规范。

2.交叉课。师生须在“‘人工智能+X ’特色交叉”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提升人工智能跨学科创新能力。

3.实战课。师生须在“国产大模型应用实战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锻炼实践应用能力。

鼓励学有余力的师生根据自身学科专业和发展需求,选学更多课程。

(二)培训证书

培训证书形式为电子证书,分为两类:师生每完成1门课程学习并达到课程考核要求的,可获得该课程的“人工智能课程修读证书”;学生完成“通识—交叉—实战”各环节学习并达到要求的,可获得“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证书通过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统一发放。

(三)其他事项

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全面提升师生人工智能素养。

各教学单位须在 2026年6月16日前将培训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  丹,0434-6091077

材料报送:bdjwc2022@163.com


附件:1.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情况统计表

      2.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操作流程


                                                     教务处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