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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1   |  阅读次数:

12月2日,将进行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须知如下:

1.请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2.请认真核对准考证信息,如无照片或信息有误,请考试前到测试地点更正。

3.考生需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测试地点。

4.考生应按监考老师要求在指定机位完成测试。

5.凡未经请假,错过当天考试者,将市委自动放弃此项考试。

考试时间:2017年12月20日 15:00

考试地址:吉林师范大学测试站(二教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