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92年10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参加这次大会的正式代表1989人,此次大会总结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14年的实践经验,决定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确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武装全党。
十四大作出了三项具有深远意义的决策:第一,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决策和战略部署。第二,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第三,确立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邓小平同志是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创立,做出了历史性的重大贡献。

大会分别通过了关于十三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 关于中央顾问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以及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十四大对原党章的修改,既注意保持党章的权威性、内容的连续性,也注意使规定的内容切实可行,使十四大党章成为一部较为完善和科学的党章。
中共十四大的召开,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写入党章。中共十四大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标志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