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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作者: admin 发布时间: 2020-11-10 浏览次数: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见附件1

二、《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

见附件2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见附件3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第十七届学生会设主席团成员4名。主席团成员由分院团组织推荐,经分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听取学校党委和校团委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最后将建议名单提交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团采用等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于2020年10月28日在我校老校区第二教学楼六楼报告厅召开。大会的主要议程:1、听取校党委领导讲话。2、听取、审议、通过第十六届学生会工作报告。3、听取、审议、通过修改章程、条例和提案工作的报告。4、审议、通过选举办法,选举产生第十七届校学生委员会。学生代表364名学生代表参会。

附:新闻稿:http://web.bdxy.com.cn/tw/readnews.asp?id=628 学校举办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代表以分院为单位按分院人数的5%民主选举产生,其中女同学代表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35%,少数民族代表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10%。代表产生的程序:根据代表产生基本条件的有关规定,依据各学院代表的名额,在各班级、各学院学生会及团委广泛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上报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的产生和资格进行审查,最后由大会筹委会统一进行公示。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学校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每学期末进行学生会工作述职报告会议,向校党委汇报工作情况及工作设想。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学校党委把学生会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负责,团委具体指导,宣传、教务、人事、保卫等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党委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中有明确规定。构建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组织格局。在校党委领导下,构建以团委为核心和枢纽,以学生会为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主体组织,并作为为外围延伸手臂的 “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加强党委对学生会组织的指导,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

备注

1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孙悦


2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孙悦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1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doc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2 校级组织人员名单.doc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3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学生会章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