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是在学院董事会和学院党政领导下,具体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和服务、学生军事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学生资助、大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
一、岗位设置
处长 1人
副处长 1人
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科 科长 1人;科员1人
武装部 科员 1人
学生资助中心 科长 1人;科员 1人
心理咨询室 主任 1人;科员 1人
二、岗位职责
(一)学生工作处岗位职责
1.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按照学校要求,制定和实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划,定期调查学生的思想状况,把握学生思想脉搏,有针对性的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负责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学生日常学习、生活行为管理,做好学生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理工作,做好学生奖惩工作,抓好学生的法制纪律教育和安全稳定教育;
3.负责学校军事技能培训、军事理论与实践课教学工作。组织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开展国防教育,做好大学生兵役登记和征兵工作;
4.负责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毕(结)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学生学籍异动日常管理等工作;
5.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的审批、监督与发放工作,建立完善的经济资助制度和体系;
6.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好心理健康普及教育,开展心理普查,建立心理档案,对有心理问题和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辅导、跟踪和反馈,做好日常心理咨询等心理健康服务工作;
7.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开展辅导员的培训工作;
8.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学生工作会议,交流学生工作情况、沟通信息、布置工作;
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给的其它工作
(二)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科岗位职责
1.负责处内及上级来文的签收、登记、呈批、传阅、归档工作;
2.负责学生行为规范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教育讲座,做好特殊时期安全提醒、应急预案工作;
4.负责在校学生数据统计、更新工作;
5.负责违纪学生的处理、教育及违纪材料存档工作,受重大奖励学生的登记、宣传、表彰工作;
6.负责学生证的管理,学生火车票优惠卡的订购,新生学生证的办理、发放,在校生学生证的充磁、注册工作;
7.负责国家奖学金、各系专业奖学金、单项奖、优秀毕业生等评优工作的布置、材料的审核、评选、监督及公示工作,配合财务处做好奖金的发放工作;
8.负责学生处新媒体中心的管理,做好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9.负责指导毕业生进行教师资格证网上申报、资格审查、体检、教师资格证的打印、验印、发放等相关工作;
10.负责评选优秀毕业生,统计考研学生名单、计算考研率,等毕业生表彰、宣传工作。组织毕业生拍毕业照,办理毕业生离校签字表、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半价票证明,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毕业生相关证件的发放等工作;
11.负责处内办公用品的领取发放及各类经费的报销、津贴的造册上报以及处内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12.负责处内各类会议的筹备工作,计划安排会议程序,做好各类会议记录;
13.负责思想政治教育载体建设有关工作;
14.负责起草和修订各项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15.负责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按照上级要求及时上报学生思想动态调研报告;
16.负责指导各系开展学风建设月工作及加强学风建设载体建设工作;
17.负责组织辅导员参加各级各类学习和培训,开展辅导员年终考核。选派辅导员或学生参加各级各类评奖、评优、竞赛活动;
18.负责全校性学生集会、大型会议等组织工作;
19.负责迎新工作及新生入学教育的整体规划工作;
20.负责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毕(结)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学生学籍异动日常管理等工作;
21.负责学生学籍异动手续备案整理工作;
22.负责在校生学籍信息统计,配合其他部门完成各类学籍数据填报工作;
23.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
2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武装部岗位职责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开展全校国防教育;
2.认真贯彻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学生军训的文件精神,完成大学生军训及相关工作;负责新生校服、军训服装的定制与发放;
3.依照国家法规文件及教学大纲,完成学校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
4.做好国防类学生组织、社团的组织管理和团队建设工作;
5.负责与地方武装部对接,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落实退伍兵优待政策;
6.做好武装部军事器材、设备的保管工作;
7.完成部门和上级军事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8.负责国防教育工作。对全校学生开展国防教育;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学生工作处学籍与资助科岗位职责
1.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认定、信息统计、档案管理及相关数据网络平台填报工作;
2.负责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监督及公示工作,配合财务处做好奖金的发放工作;
3.负责指导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贷款资格审核及协助财务部门资金发放等工作;
4.负责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的组织协调及办理资格审核工作;
5.负责指导各系开展受助学生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工作;
6.负责学生各类临时困难补助的评定及发放工作;
7.负责入伍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材料收取、材料报送及专款发放等工作;
8.负责省资助中心相关材料撰写、报送及省资助中心评估检查接待等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心理咨询室岗位职责
1.负责对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中、长期规划,制定每学年、每学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配合学校、各系部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推动学院、系部、班级心理健康教育三级体系的构建;
3.负责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建立家长联系制度;
4.负责加强心理健康检测系统软硬件建设与维护,健全心理咨询室建设。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官方网站的管理以及心理健康微信平台的维护,及时发布学生感兴趣、促健康、有意义的文章及活动主题;
5.负责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普查,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掌握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对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重点关注、定期追踪。建立并适时更新全院学生心理档案,定期分类整理、报告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对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转介,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6.负责定期组织对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与指导。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政策、理论及工作实务的调研工作;
7.负责指导各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结合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主题以及心理健康月、心理健康节等特殊日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8.负责心理健康个案咨询与督导。开展个体心理咨询工作并对特殊个案进行研讨与督导,做好工作总结。组织开展团体心理咨询,根据学生心理动态、时事热点开展具有心理教育意义的团体心理咨询;
9.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慕课学习。结合教务处开展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组织新生进行网上慕课的学习并考核;
10.负责完成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将课程、活动与咨询相结合,进行心理健康宣传与教育;
11.负责组织编辑《博达学院心理版》,丰富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和咨询途径;
12.负责指导大学生心理社团活动开展。指导阳光心理协会及各系心理健康部的心理教育和咨询;
13.负责积极开展心理委员培训工作,打造一支健康的、积极的、专业的,并定期汇报学生心理状况,能简单疏导学生心理问题的心理委员队伍。加强学生信息员队伍建设与管理;
14.负责大学生诚信档案建设工作;
15.负责学生工作处官方网站后台管理工作;
1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