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达学院院长——刘国权

     刘国权,男,汉族,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1960年4月出生,1980年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系。1987年9月至1988年7月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班学习。曾任吉林师范大学教育系主任、初等教育学院院长、教育科学学院院长。现任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院长、博达学院党总支书记,兼任吉林省心理学学会副理事长,全国教师教育学会理事,吉林省教育学会理事,学校心理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曾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校教学名师,获曾宪梓教育基金会高等师范院校优秀教师三等奖。主要从事心理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近年来在《教育评论》、《教育科学》、《社会科学辑刊》等刊物上发表论文40余篇,多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心理学》转载。编著心理学方面的教材和书籍10余部。完成省社科、教科项目6项,曾获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1次,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1次、二等奖2次、三等奖1次,校级教学、科研奖励多次,曾荣获校科研先进个人称号。
       

备注:主持学院全面工作,分管部门:财务处、人事处

联系教学单位:教育系、管理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