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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大学生专业技能培训实施办法

日期:2025-05-22阅读次数: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大学生专业技能培训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国家专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要紧扣国家战略需求,加强专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培养高端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打造人才高地和人才支撑体系。”“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比重,全面提升高等学校原始创新能力”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大学生专业技能训练,结合学校办学理念和指导方针,制定此方案。

第一条 大学生专业技能训练应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需求导向、服务发展,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主动服务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服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需要,遵循专业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适应学生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第二条 专业技能培训项目应体现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点,坚持高层次技能人才培养定位,进行系统设计,促进专业与职业教育纵向贯通、有机衔接,促进学校教育与社会需求的融通。

第二章 训练标准与要求

一、训练标准

第三条 按照20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202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颁布食品安全管理师等21个国家职业标准》,结合专业培养方案和专业特点制定适合的训练标准。

第四条 按照《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关于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对于“完善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实践教学内容”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专业技能训练具体标准。

第五条 结合国家、省、校、行业等各级各类竞赛,根据比赛要求和规则制定针对赛事的训练标准和训练内容。所参加的比赛须为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务处组织开展的经学校认可备案的各类竞赛。

二、训练要求

第六条 各专业制定的大学生专业技能训练,应紧紧围绕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产业发展重点领域,服务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对接新专业,聚焦专业发展新技能。鼓励和大力支持学生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推动学生高质量就业。

第七条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构建科学合理的专业技能训练体系,要以培养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为核心,构建“教、学、做合一”的实践培养模式。要对行业、企业进行深入的市场调研,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和行业的最新标准,确定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使学生在毕业前既能得到系统的专业技能训练,又能获得与本行业需求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 训练内容与方法

一、训练内容

第八条 根据本科专业质量标准和专业认证有关文件,结合《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关于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合理设置专项训练内容。

第九条 根据《关于成立大学生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的通知》(吉师大博院发字〔2024〕4号)中培训中心主要职责,合理安排大学语文课程教学,加大对师范生三字一话(画)基本技能训练的督导检查。

第十条 推进普通话训练与测试工作。根据普通话测试的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相应的辅导与训练。组织学生报名、汇总数据,并负责与普通话测试站对接,指导学生参加测试。

第十一条 加强专业实践基地建设。结合基地实习实训的经验,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建立稳定的实训基地,开展合作研究、项目开发等活动。制定基于基地情况调研的专业技能训练内容。

二、训练方法

第十二条 课堂训练。整合和利用校本资源和社会资源,或开设专门课程,或举办专题讲座,或开设相关课程,或进行渗透教学,对学生进行专业技能训练。

第十三条 拓展训练。着眼于本专业学生未来就业创业的需要,组织学生开展诸如“专业生涯规划管理培训”“企业管理培训”“应用写作培训”“师范生教学能力培训”等与就业创业活动密切相关的培训,对学生进行拓展性就业创业培训。

第十四条 专业训练。各专业可依托学校、行业、实习基地等策划和举办专业化的集成性就业创业培训,帮助学生获得相应的专业技能,鼓励支持学生获得相关专业证书。

第十五条 职场训练。有条件的专业可以组织学生利用课余和假期,进入特定的企业、事业、中介组织等专业场所,进行专业实践锻炼,引导和帮助学生培养就业创业素质,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第十六条 实习训练。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专业实习活动,尤其师范类专业应到中小学等教育教学机构,参加助课、授课、班级管理等实践性工作,从而了解、感受和体验中小学的教学模式,帮助学生完成从职前教师到正式教师的专业与心理的转变。

第十七条 自我训练。有志于自主创业的学生在老师的引导下,通过有目标、有安排、有步骤、有力度的具体规划,加强对创业理论、创业政策、创业方法、创业经验、创业案例等的自我学习和自我培训,为自主创业做好准备。

第四章 训练督导与检查

第十八条 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成立由学院院长为组长,教学院长为副组长,各专业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学工办主任为成员的专业技能培训与训练功能组(简称功能组)。

第十九条 各学院每学期初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并上报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训练内容、时间(周期)、形式(课程、竞赛、实训、实践教学等),训练结果要有标准,训练效果要可量化,训练方式要可操作,能有效提升学生专业技能,要把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结合起来。

第二十条 强化训练管理。各学院训练形式要有特色,打造主题式训练、趣味式训练、模拟式训练等,纵向要可传承、可复制。专业训练需有专人负责,教师参与指导。训练过程及训练成绩记入教师业绩。学生通过专业训练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可折算为实践性成绩,作为专业考量的评价之一。

第二十一条 大学生专业技能培训中心(简称中心)负责审核督导各学院培训及训练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以促进计划的落实,确保学生专业技能有效提升。

第五章 马克思主义学院、大学外语部的训练工作

第二十二条 马克思主义学院、大学外语部成立由院长/主任、教学院长(助理)、秘书、骨干教师组成的活动策划团队,以学科特色为基础,以提升学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目的,打造品牌特色活动。

第六章 附则:关于专业训练的认证

第二十三条 各类专业技能比赛获奖的等级、职业技能证书的认证,以教务处、培训中心联合认证为准。奖励标准按学校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