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大学生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的通知
为了加强大学生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专业技能竞赛水平,促进大学生实现就业,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大学生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以下简称培训中心)。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全校各专业大学生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技能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
2.组织制定学校有关技能训练的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定期开展总结、交流等活动;
3.会同各学院专业负责人研究制定专业技能训练项目、训练方案与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
4.负责各专业技能培训指导教师团队建设与培养工作;
5.配合教务处负责培训教师的工作量化考核及相关津贴的计算、审核、发放等工作;
6.组织举办与各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7.收集整理各级各类专业技能正规赛事信息,及时向教务处和各学院发布,督促检查各学院各类技能大赛的报名、准备和实施等情况;
8.与各类职业资格认证机构合作,组织大学生职业资格培训与认证工作;
9.与就业处、团委等部门开展有关职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活动;
10.配合教务处、各学院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建立稳定的实训基地,开展合作研究、项目开发等活动;
11.负责普通话推广与测试工作;
12.负责大学语文课程教学和师范生三字一话(画)相关工作;
13.负责根据社会与企业的需求开发各类培训业务,组织制定实施培训计划,开发培训教材;
14.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该培训中心为教学单位,设主任(正处级)1人;副主任(副处级)1人;工作人员若干。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