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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信息来源:财务处 发布日期:2022-05-16

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具体扣除方式上,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即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单位每月发工资的时候享受,也可以在次年汇算时一并享受。

温馨提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22年起实施,在2021年度汇算中不能填报。请大家不要填错了!!!

财务处

2022年5月